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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聘合同寄走了怎么办

最佳回答2022-10-29 13:27:53

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今天会寄到公司,那我今天还要去上班吗?

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今天寄到公司,今天就不用去上班了。解除劳动合同当日就可以离开了,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什么时候寄到就不用管了。

劳动者要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若尚在试用期内,需至少提前3天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并通知用人单位,若已经过了试用期,需要至少提前30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并自通知用人单位之日起,继续工作相应的期限,用于交接工作,并给用人单位相应的时间来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劳动者离职所空缺的岗位。如果用人单位并未依据上述情形解除劳动合同,则视为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若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单位跟我解除劳动合同,原因写我个人解除劳动合同,并寄了份解除劳动合同给我,我要签收吗?公司合法吗

个人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无过错,劳动者自己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签收就代表认同用人单位的意见。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者不认同用人单位的说法的,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方便领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用人单位邮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合法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第七十八条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签了劳动合同,但只有一份,被公司收走了怎么办

劳动合同丢失是可以向公司要求补签一份的。单位所签订的劳动合同至少是两份,一份由劳动者保管,另一份由用人单位保管。

保管的合同丢了都不妨碍与用人单位事实劳动关系的存续,合法权益不应为此受到侵害。

根据《劳动法》及劳动部《劳动监察规定》用人单位将受到劳动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再则,若发生仲裁,需要提供证据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常采用证据倒置的办法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丢失怎么办,是可以补签的。如果你保存的一份丢失,可以到用人单位复印他们保存的一份,然后加盖印章,标注复印来源即可。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未依法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劳动关系存续一定时间后,双方补签劳动合同,并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从实际用工之日起算的,应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合意,劳动者主张支付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劳动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如果补签劳动合同的行为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违法情形,补签的劳动合同将用工期限追溯到了用工之日,可以视为劳动者已自愿放弃索要双倍工资的权利。

公司签了两份劳动合同,签完都收走了,不给劳动者合同该怎么办?

这儿已经确定的要求了劳动合同务必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各执一份储存。而用人单位却将2份合同书都予以收走,其目标便是为了防止让劳动者一旦与用人单位产生争端的情况下,没法应用协议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利。

实际上用人单位的这样的作法,压根起不了一切的功效。

假如一旦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产生争端的情况下,只需踏入司法程序,用人单位也一定要将劳动合同给予出去。因而做为劳动者,彻底无须过分成这事而担心,用人单位的这样的作法,实际上对劳动者危害不很大,“这就是一种欺骗自己的作法而已”。自然,提问者还可以与用人单位商议解决这事,规定用人单位将在其中一份合同书交自身存放。你能确定的告之另一方,这也是《劳动合同法》,明文规定了,劳动合同务必要有一份交给劳动者自主存放。

公司并没有权力将全部合同书所有收走,这也是一种非法的个人行为。例如提问者每日在企业的工作情况的纪录,及其领导干部工作安排的有关通告,还可以搜集相关工作上的一些文档核稿解决纪录,最好将这类有关的工作日志文档材料给予打印储存。这一些相应的工作中材料,一旦自身与公司产生劳务纠纷的情况下,就可以有效的说明自已与该公司中间的劳务关系。

我们可以设想一下,用人单位将劳动合同所有收走的目地。假如这些人并没有违法违纪的情形与行为,那为什么不可以交劳动合同交到劳动者呢?这就很明白的向劳动者说明了,公司毫无疑问在之后工作上会出现一些违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个人行为与行为。随后妄图将劳动合同收走,之后让劳动者没法靠合同书去保护自身的合法权利。

终究劳动合同留到劳动者手上,那最少是一份公司违背劳动合同法的充分直接证据呀。公司将2份合同书收走目地很确立,便是要想避开担负双倍工资的法律纠纷,以前大家代办了一个劳务纠纷案子,便是用人单位并没有跟我的被告方签署劳动合同,都没有交纳社保,还规定常常加班加点,因此我筹办了该案子,协助被告方开展劳动仲裁,为被告方争得到了双倍工资及对应的经济补偿。该公司自打历经这起案子,公司观念到了巨大用人风险性,就立刻跟任何的在职人员签署了劳动合同,可是只让职工在合同书署名一部分签字,并没给职工一份。

假如劳动者碰到了这样的事情要想消费者维权,最好是事先搞好直接证据搜集工作中,例如提早录音、搜集证据等直接证据原材料,关键证实这2份劳动合同均由公司一方存放,且职工签名后,公司未立即在合同书上盖章,也未给劳动者就可以,提议在刑事辩护律师具体指导下进行调查取证工作中,随后申请仲裁规定该公司付款双倍工资。实际上这样的事情在职人员场中很普遍,公司的目标也很确立,公司出自于自己的权益考虑,可以减少用人成本费,模糊不清薪资待遇,避开未签订合同的法律纠纷,也不用让你交纳社保,乃至对你不满意得话随时随地解雇你这些。总之合同书全是公司收着,实际哪些具体内容你也并不是很清晰。公司尽管2份都收走,但劳动者有权利规定公司给与另一份劳动合同。

刚入职签了合同突然接到解聘通知,怎么来处理有什么后果?

刚入职签了合同,突然接到解聘通知,对于这样违约行为,就要坚决的维护自己的权益,按合同违约责任要求补偿。合同一旦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不得擅自解除合同。

一旦一方违约就要按合同违约责任处理,作为员工可以要求入职单位进行赔偿和补偿一切损失费用。

用人单位把聘用合同丢了想解聘乙方可以吗?

合同应该至少要一式两份。单位一份,个人一份。

即使用人单位的丢了,个人也应该也还是有一份的,你们肯定也是具有合同劳动关系。

合同丢了,用人单位想要解聘,需要赔偿个人一定的赔偿金。跟正常的有劳动合同在手的用人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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