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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卖房还想租房怎么办

最佳回答2022-10-30 18:06:55

租房期间房东卖房怎么办

一、租房期间房东卖房怎么办1、租房期间房东卖房,租户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解除租赁合同赔偿损失。因为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二、哪些情况下承租人没有优先购买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1、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2、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3、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4、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应当在拍卖5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租房期间,房东卖房,还能继续租住吗?

你现在还在租房子住吗?有没有遇到过把你扫地出门的房东呢?租房一族的朋友请一定要记住这六个字:“买卖不破租赁”!这是《民法典》第725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给您举个例子就明白了:如果你和房东签了3年的租赁合同,住到第2年的时候,房东就把房子给卖了,即便是新来的房主他也没有权力赶你走,更没有资格要求涨房租,你手上的这张3年租期的合同,依然具有法律效应,所以你可以踏踏实实继续住下去。

说白了,就是哪怕房子卖掉了,也不能撼动你的租房合同,它比房屋买卖合同的威力还要大。

买卖不破租赁也有以下4种例外的情况:1.在不动产抵押权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的限制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6条规定了在抵押权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限制适用该原则。2.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国家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3.在人民法院查封的不动产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的限制适用:查封在本质上是一种公法行为,其包括财产保全过程中的查封和强制执行过程中的查封。而查封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债权,承租人明知租赁物有可能被变卖,却仍然于出租人订立租赁合同,由此带来的风险是由他个人自行承受的。

4.破产财产处理过程中的限制适用:破产企业的房屋建筑作为破产财产,是要进行拍卖或者变卖的,所有权肯定会发生变化。在破产案件中,对于破产企业以其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或者土地对外签订的租赁合同在破产宣告时尚没有旅行完毕的,在破产财产的过程中,一般应限制适用“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我是薛律师,关注我,带你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

租房期间房东卖房该如何处理?

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期间,房东违约,租户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解除租赁合同赔偿损失。《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第一百一十一条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租房期间房东应有的权利在履行租赁合同过程中,往往会遇到房东因资金需求或是其他原因要将租赁房屋进行出卖的情况,房东对租赁房屋享有所有权、是物权,而承租人对租赁房屋享有的是基于租赁合同而产生的使用权、是债权。

同一标的物上,物权的权利大于债权的权利。即虽然房东将房屋出租给了承租人,但是其依然享有该房屋的物权,享有对其处分的权利。房东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租赁房屋的权利。

如果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没有明确表示要购买租赁房屋的,出租人就可以将该房屋出卖于其他第三人。因此,租赁合同中,房东是可以出卖租赁房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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