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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弃养的孩子怎么办

最佳回答2022-10-28 22:30:25

1岁男童被遗弃,被丢弃的孩子应该何去何从?

如果父母亲戚不愿再承担赡养义务,那么被丢弃的孩子能去的地方就只有福利院。近日,一则关于一岁男童被母亲遗弃在商场的的报道,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我们不禁想问,他的母亲为何狠心抛弃他,他又该被谁照顾呢?接下来让我们一起去一探究竟吧。

首先来说一说母亲为什么会狠心抛弃孩子。警方在与孩子母亲取得联系后得知,其之所以选择抛弃孩子,是因为家庭矛盾已经积累很深,孩子的父亲想要把她们娘俩扫地出门,多次向派出所寻求帮助无果,之后她认为自己已经足够的没有能力和条件抚养孩子了,便产生了抛弃孩子的想法。另外,警察还联系了小孩的父亲、爷爷奶奶,但都是石沉大海,无人应答。母亲没有能力、父亲不愿承担义务、爷爷奶奶不想接手,那么这样的一个孩子还剩下唯一一个选择,那就是前往福利院。

也当然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要求孩子的父亲履行抚养义务,但在那样那样一个没有爱的家庭中,孩子又怎能健康快乐地生活呢?所以我觉得最合适他的地方还是福利院。人们都在歌颂父母的伟大,但并不是所有的父母值得我们称赞,上面小男孩的父母就是其中之一。孩子都是无辜的,有错的只是大人们。

其实每年这种情况都有很多,有的孩子在出生后就被父母抛弃、也有的人因为身体疾病而被父母放弃。正是这些人的存在,才产生了福利院这样的机构,福利院为这些孩子们提供了一个避风港。我觉得我们每一个健康长大的孩子都要学会感恩,感恩父母的不弃之恩、感谢父母的养育之恩,珍惜现在拥有的一切,我们和这些被抛弃的孩子比起来,我们真的幸福太多太多了。

那些被遗弃的孩子,该怎样摆脱那种被遗弃的心理?

这些被遗弃的孩子,只要给自己足够多的自信,也不要太过在于别人的看法,这样子就很容易摆脱那些被遗弃的心理。只要相信自己是最优秀的,父母不要自己是他们的损失,这样子就可以了。

按照法律上来讲,遗弃孩子是违法的行为,但是总有一些夫妻会因为各种问题,就把刚生出来的孩子给扔掉了。

这些问题很有可能是因为这些孩子在出生就有病,而他们又没有什么钱可以给这个孩子治病,还有那种未婚先孕的,这些人大多数都会丢掉自己的孩子的。这些孩子在长大成人懂事了之后,对他们的心理方面会有很大的影响,潜意识里就会认为自己是一个被别人给抛弃的孩子,会对这些孩子造成很大的心理创伤。这些人不应该为了自己的自私,就放弃了一个孩子生存的权利,这些孩子长大之后都会缺乏安全感的,有的还会产生自闭的心理。很多被遗弃的孩子都会面临着这种问题的,他们也希望自己得到别人的肯定,这种心理是非常的强烈的。

但是我认为他们并不需要这么做,只要觉得自己是最优秀的,那么就可以了。不要去过于纠结一些事情,多给自己一些信心,不要太过于在乎别人的看法,让自己少一点困扰,做最真实的自己,那么就可以了,不需要为了别人而活。

被弃养的孩子有义务养老吗

法律分析:被遗弃的孩子对生父母是否负有赡养义务,在当事人有养父母的情况下,需确定其与与养父母之间是否构成了合法的收养关系。第一种情况,当事人与养父母构成合法的收养关系。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因此,如果养父母在收养孩子时办理了合法的登记手续,他|她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消除,对生父母不再负有赡养义务。第二种情况,孩子与养父母不构成合法的收养关系。即孩子的养父母在收养其时未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与养父母之间的收养关系不符合行为发生时的法律规定,应当确认无效且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三条 老年人与配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那些曾经被遗弃的孩子,后面过着怎样的生活?

那些曾经被遗弃的孩子,有一小部分已经在被遗弃的那个夜晚去了天堂,其他幸运的孩子则是被送去了福利院或者被好心人收养了。被遗弃的孩子是非常可怜的,因为亲情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非常重要,而这些孩子,除了极少数能够被好心人收养,其他在福利院长大的孩子,前半生很难体会到家人这个词语真正的含义。

虽然现代社会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了很多,也有很多好心人在资助这些孩子,让这些孩子能够吃饱穿暖和读书,但是这些孩子没有体会过亲情的滋味,心里一定是渴望着家庭的温暖的。

我以前大学的时候,加入过一个志愿者协会,当过志愿者,取过福利院和敬老院。敬老院的老人们,一生经历过许多事情,所以对很多东西都不是很在意了。而福利院那些曾经被遗弃的孩子们,有小部分是非常内向的,他们懵懵懂懂间,隐约知道自己是被抛弃的孩子,虽然面上不显,但是心里却会很难过。福利院只能提供给他们一个成长的环境,但是却很难关注到每个孩子的心理健康。

我是在一个幸福的家庭长大的,我的父母给予我的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爱。每当我去参加志愿活动,看到这些脸上带着小心翼翼的孩子,心里都会很痛心。这些被遗弃的孩子,在学习上都非常努力,他们知道这是改变人生命运的唯一途径,尤其是女孩,福利院的女孩数量是比男孩多的,她们都非常的刻苦努力。

我相信一个努力的人运气不会太差,即便前半生没有感受过家人的疼爱,但是后半生完全可以凭借自己的努力去组建一个幸福的家庭。

被遗弃的子女在赡养义务上如何承担

被遗弃的子女不要承担赡养生父母的义务,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在子女被遗弃后,与其亲生父母之间的法律关系已经消除,不再承担赡养生父母的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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