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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服办异地就医怎么办

最佳回答2022-10-27 10:33:45

苏州医保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怎么办

法律分析:长期(60天以上)居住外地的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包括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和长驻外地工作的在职职工可办理居外就医。参保人员填写《苏州市区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居外医疗登记表》,指定3家居住地医疗机构(包括1家当地医保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2家当地医保定点医院),携本人社会保障卡,至参保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姑苏区参保人员至市社保中心)办理居外医疗登记手续。

对长驻外地工作的在职职工,其《苏州市区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居外医疗登记表》应事先由用人单位盖章确认。

(1)长期住在苏州大市范围内的:第一步,符合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市内异地就医结算管理条件的参保人员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填写《苏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大市异地就医结算申请(变更、取消)表》,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异地就医结算备案申请。第二步,参保人员办妥备案登记手续后,在居住地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直接划本人社会保障卡结算。结算方式:应由参保人员个人现金负担的部分,由个人直接支付给定点医疗机构;应由参保地医保基金承担的部分,由各地社保经办机构互为垫付并定期结算。在居住地非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由个人现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在本结算年度内至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审核结付。

(2)长期住在江苏省内的:第一步,符合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省内跨市异地就医结算管理的参保人员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居民身份证,填写《苏州市区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省内异地就医结算申请表》,至参保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姑苏区参保人员至市社保中心)办理省内异地就医结算申请手续。由于苏州市社会保障卡在市外异地无法兼容读取,对办理省内跨市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市区参保人员,将视为同时申领省标准社会保障卡。第二步,参保人员办妥省内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后,凭本人居民身份证,通过设置在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的“自助制卡机”即时进行省标准社会保障卡制取操作。

第三步,异地就医人员持省标准社会保障卡,至就医地省内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结算费用。(按就医地社保经办机构规定,需办理异地就医转入接收手续的,参保人员应先至就医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江苏省内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怎么办

法律分析:长期驻外人员:第一步,参保人员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江苏省统一社会保障卡)、本人身份证(代办人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并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登记表》(可在参保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下载),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第二步,选择异地就医结算方式(刷卡直接结算;先垫付后报销);第三步,选择先垫付后报销的人员要选定就医地2-3家定点医院;第四步,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核对,并将参保人信息上传至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因病转外就医人员:第一步,参保人员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本人身份证(代办人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和由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诊意见的《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备案表》,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第二步,选择异地就医结算方式(刷卡直接结算;先垫付后报销);第三步,选择1家就诊医院;第四步,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核对,并将参保人信息上传至异地就医结算平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第七条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共同缴纳。

其中用人单位按本单位从业人员月工资总额的5%—7%缴纳,从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费率不低于本人月工资总额的2%。第八条 从业人员的月缴费工资额按本人实际工资总额确定,但不得低于所在市、县、自治县上年度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低于部分应当由本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改由用人单位缴纳。第九条 从业人员本人月工资总额超过所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也不作为核定个人帐户定额的基数。

异地就医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异地就医办理手续如下:1、参保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以及社会保险保障卡前往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2、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登记表》;3、选择异地就医的结算方式;4、可选择直接刷卡结算或者先自行垫付后报销;5、选择异地就医的定点医院,可选择2到3家医院;6、医保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审核参保人信息;7、将参保人的信息上传到异地就医结算平台。一般异地医疗保险报销方式如下:如果报销发生住院时,首先需要报告当地医保局备案,然后出院时凭医院的诊断证明、出院小结、用药明细表、医疗费用收据、医保证等证件材料到当地医保局办理即可。

异地就医可以简单定义为参保人在其参保统筹地区以外发生的就医行为。

在社会医疗保险范畴内,异地一般是指参保人参保的统筹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内地区,就医则是参保人的就医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怎么办异地就医手续

如何办理异地就医手续1)参保人单位证明;2)医疗保险卡正、反面复印件;3)出院或诊断证明,异地安置人员感到就医待遇不平等;4)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4)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5)医疗费用发票(背后有报销人答名)。申报程序.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后,方可在经认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其个人医疗帐户金额可凭医保卡的任一营业网点支取,用于支会门诊一般疾病费用及在药店购药配药的费用。

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含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可到已认定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治疗,所产生的问题表面上是就医结算不及时。三是长期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的医疗。包括退休后户口从工作地迁移到安置地的人员,属门诊特定项目的医疗费用需附经市医保中心审批的门特申请单复印件(急诊留观除外),实质是安置地的医疗待遇往往要好于参保地、学习、探亲期间患急病时,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自出院之日起1个月内,也包括托靠子女无户口迁移的人员;拓展资料:出院或诊断证明,如建筑业等职工的就医,所产生的问题要么是不能参加医疗保险,要么是要垫付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重“异地就医”主要分为三种情况、派驻机构在当地的聘用人员,还有一种情况是整个单位都处在流动状态、不方便。一是一次性的异地医疗,包括出差、旅游时的急性病治疗以及病人主动转移到外地就医,所产生的问题是不能及时结算医疗费用。

二是中短期流动、工作岗位不在参保地的人员的异地医疗,包括单位在各地的派驻人员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医保异地就医怎么办理

医保异地就医办理流程为:1、需先行备案,可在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或在网上备案,比如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可备案。若未提前备案,因急症在异地就医住院,可联系参保地社保机构进行备案。

2、备案成功后,异地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等费用,可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报销结算,若因故无法结算,可携带好相关资料,比如住院小结,医疗费用清单等,回到参保地后再到医保服务中心进行报销。

异地就医注意事项在就医之前,先到当地的医保办公室问清楚,自己是否可以到选定的医院就医。另外,有的大医院还分为东院、西院以及各分院等,而各医院的医疗发票有时不一样,也需要提前咨询清楚。各地的医保报销所需资料可能有所不同,比如,有的地方报销需要复印医嘱,有的地方则不需要。因此,就医之前还要向当地医保办公室问清楚,报销时需要哪些资料,最好列一个清单。

如果需要住院,在办理入院手续时,千万不能因为图方便、托熟人而不挂门诊号,没有让医生填写门诊病历卡,就直接办理住院手续,这样就会因为缺少门诊病历卡而不能报销。即便再回去补办,又因为日期对不上了,补办也会很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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