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户口和农村户口有什么区别
居民户口和农村户口有什么区别
依据我国目前的户籍政策,是实行二元制户籍登记制度,即将居民户口统一登记为非农业户口和农业户口。居民户口就是城镇户口,也就是俗话说的城里人;农村户口就是农村人。
由于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太完善,所以在社会保障方面这两这之间是有差别的。
比如子女的上学问题。城镇居民的子女可以在户口所在地的城市读书,而进城的农民工子女要交一笔数目不菲的赞助费才能就读,或者只能去那些被政府有关部门赶来赶去、朝不保夕的贫民子弟学校读书。比如养老保险方面,城镇居民的养老金一般都会比农村的高,另外在侵权损害赔偿等方面,城镇居民的赔偿会高出农村居民很多。但随着户籍制度的改革,拟取消二元制的非农业户口和农业户口登记制度,将居民户籍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这已在部分省市展开试点。
农村户口跟居民户口有什么区别
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 1、居民户口即城镇户口。也叫非农业户口从事非农业生产没有田地分配.而 农村户口 即是农业户口,包括渔民牧民等从事农渔牧业生产,有田地分配。
2、劳动与就业方面的差别。
城市户口相比农村户口有一个最大的区别就是城市有一个劳动再就业的政策,政府对于农村的投入和就业方面同城市在就业方面的投入相比会少很多。 3、从入学上来说,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的学校资源不一样,农村孩子上学需要去城镇,或住校或来回跑,而城镇户口的孩子优先入学,甚至有的学校去上学还要当地户口才办理入学。 4、从房屋上来说,农村户口祖辈遗留下来的 宅基地 、新生儿分配的宅基地,有地可以自己盖房子,而城镇户口现在大都需要购 买房 子。 5、城市户口有最低生活保障。
事故赔偿不一样。城市户口按照城市人均收入来赔偿,农村户口则按农村人均收入赔偿。
农业户口与居民户口有啥区别
居民户口是城镇户口,属于非农业户口。居民户口的公民劳动就业的政策要比农业户口的政策优越。
农业户口的公民有分配土地,而居民户口没有。
农业户口的登记工作由公安派出所为登记机关。居民户口一般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目前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统称居民户口。1,获得土地的方式不同。
农业户口的宅基地大多是国家分配发放的,且宅基地上可以建房等,居民户口获得的房屋大多是要钱买的,且没有集体土地的使用权。2,领取养老、低保的额度不同一般情况下,农业户口的发放额度较少;非农业户口获得的养老金、低保金比较多3,买房政策不同。农业户口可以去城市里买房,且受法律的保护,但必须达到相应的条件才可以,非农业户口不可以去乡下买房,就算买了也不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户口和居民户口有什么区别
农业户口和居民户口的区别:居民户口包括农业户口。2014年起,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统称居民户口。
2014年7月30日,国家正式发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意见》要求,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这意味着以“农业”和“非农业”区分户口性质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将成为历史,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也将作古,今后每一位中国公民的户口均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
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的区别
法律分析:城镇户口与农村户口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在享受待遇方面上。城镇户口与农村户口各自享受的待遇是不同的。
以农村户口为例,拥有农村户口可以得到一块土地进行耕种,除此之外,还可以分到一块宅基地用来建造房屋。
这些待遇相对于城里人来说是享受不到的。对于城镇户口而言,城镇户口可以享受最低的生活保障,而且待业人员还能享受一些优惠政策。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有以下可能:一是考入高等院校,二是复员军人安排工作,三是军属随军,四是考取公务员,五是工程师职称以上家属照顾,六是通过购房等取得“蓝印”户口,但这不是国家规定的,现已基本禁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内容由用户自行上传,如权利人发现存在误传其作品,请及时与本站联系。
冀ICP备1801312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