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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员工要钱怎么办呢

最佳回答2022-10-30 22:43:46

我现在好烦老板不给钱工人是要钱我现在怎么办呢

1.欠薪的前提条件-----前劳后酬:如果劳动者参加工作,先拿到报酬再付出劳务的话,就不会发生欠薪问题。但现实生活中,一般人劳动者找到了一个工作,总是先工作,再拿工资的。

先付出劳务,再获得薪酬的。

一般企业按月发放工资,许多的私营企业还要扣发一个月工资,就是说,3月份发1月份的工资,4月份发2月份的工资。这样算来,劳方要先付出劳务30--60天,才能拿到工资报酬。薪酬的给付要比劳务的给付迟30---60天。通常,迟付30--60天属于正常给付,包括执法部门也对此熟视无睹,不把它列入欠薪纠察的范围。

-----尽管劳动法要求工资月清。只有超过了这个时段,才属于欠薪。“先劳后酬”是形成欠薪的前提条件。

2.欠薪的心理动因:在改革开放之前,也没有什么欠薪事件,为什么现在在多起来,而且是呈几何级数快速增长呢?在改革开放之前,没有个体户,没有私营企业,企业或者属于集体,或者属于国家,企业领导仅仅是企业的管理者,而不是企业的所有者。企业的管理者克扣员工工资,无非是让国家或者集体受益,管理者个人却不能受益。现在的欠薪赖薪现象,绝大部分都发生在私营企业、个体户和其他形式的私人承包单位里。

而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发生得很少。为什么呢?因为私营企业克扣员工工资后,其收益归企业主个人所有。工资少了,企业利润就高了。

本来该放在员工口袋里的钱,老板放在了自己的口袋里。而集体企业或者国有企业的管理者,即便克扣了员工工资,却不能放进自己的口袋。否则就属于贪污了。而私营企业欠薪赖薪既不属于贪污也不属于盗窃。

即便最后被查处了,处罚的力度要比贪污盗窃小得多。而且,目前对欠薪赖薪的监管缺位、处罚软弱,缺乏威慑力。如果对小偷的处罚仅止于“罚没一半赃款赃物,不受任何其他追究”,小偷岂有不猖獗跋扈之理?按照目前的制度设计,对企业老板欠薪赖薪的惩罚,如同对小偷如果的处罚仅止于“罚没一半赃款赃物”一样,实际上是在鼓励欠薪赖薪,是否选择欠薪赖薪完全依赖于企业老板的自觉,依赖于他们的道德觉悟。支付工资完全依靠老板的操守和素质。

政府部门只有在欠薪赖薪事实发生之后,才会去介入查处。查处又仅止于劝说老板给付工资,一旦老板支付了工资,就不会再受到处罚了,而如果老板不支付工资,劳动者必须得通过繁杂冗长的“一裁二审”程序,才能要回自己的血汗钱。从利益的角度来看,欠薪对老板百益一害。执法部门的意见是只有经过“一裁二审”的程序,才能认定是否存在欠薪的事实。

3.欠薪老板之“势”。老板和劳动者之间,存在着雇佣和被雇佣,管理和被管理,指挥和服从的关系。老板可以随意找一个借口训斥员工,以解雇威吓员工,可以对员工气指颐使,员工一般时时处处都得陪小心,生怕丢了饭碗,连顶嘴都不敢,更不可能去训斥老板了。

所以,在企业里,老板永远处于“强势”,员工既劳动者永远处于“弱势”。在企业里,气焰嚣张永远是老板,而不可能是员工。老板敢于欠薪赖薪,倚赖的正是他相对与被雇佣之劳动者的“强势”。

这个“强势”来之于员工这样一个期待,就是员工要靠工资来维持生计。而工资要靠老板来支付。-----如果员工一开始提供的就是义务劳动,恐怕老板时时处处都要去讨好员工了。如果员工对工资是否支付无所谓,他就可以想来就来想不来就不来,也由不得老板呵五吆六。

但绝大部分的为了工资在付出劳务的。4.劳动合同对欠薪赖薪的约束力:《劳动法》是一部很不错的法律。但执行的情况却非常的遭殃。

一般来说,立法需平,执法要严。而劳动法 的情况恰恰相反,立法严而执法弛。绝大多数的私营企业都或多或少在违反劳动法,在作息时间上,在休假制度上,在工资和加班工资的发放上,完全遵守《劳动法》规定的企业几乎没有,但违法企业却都没有受到追究和查处。如果有人被杀了,马上会有相关的执法部门介入调查,如果有人拿不到加班工资,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得到的答复恐怕是“正常的工资要不回来的事情还管不过来呢,何况加班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是当下相当多的私营企业、个体户、个人承包经营者都没有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

更没有去建立职工名册,劳动者摄于就业压力,没有去投诉举报。投诉举报就意味着失去来之不易的一份工作。一旦去投诉举报了。

国企员工欠钱深圳市长热线12345能解决什么问题

受理市民对政府及政府部门、公共服务部门的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和政策规定等问题的咨询、求助。受理市民生活、生产中遇到的属于政府职能和公共服务的咨询、求助;受理市民和社会各界关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受理市民对政府及政府部门、公共服务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出现的工作作风、服务质量、办事效率等方面的批评、投诉和举报;其他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

面对国企扣员工薪水的问题如何解决?

最理想的状态,就是跟领导理智沟通,把自己应得的工资拿到手,然后和平分手,离开那里。但是,毕竟自己是辞职的状态,领导心里肯定不爽。

双方想理智沟通,基本上不可能。

国企遇到撒泼无赖的员工怎么办?

对这种情况做制度管理 说的直白一点,就是坚持用公司制度管人。 企事业单位领导的特点都是一样的,那就是软的欺、硬的怕!拿本单位的领导来说吧,九八年福利分房的时候,处级都是100多平超标三居(标准90平),所级复式二层三居(标准就不说了),而普通员工标准70,实际分的房最多60,大部分是五十多点儿。

有一个豪横的家伙,在分房遥遥无期时跟单位签协议,只报销煤火费,不要房。

等到分房的时候,他找领导要房,领导说不是有协议给你煤火费就不要房吗?这家伙说:我可以把煤火费都退给单位,就要房。领导被纠缠的无奈就答应他安分排队,给他一个独单元,排分的时候又遇到问题了,各科室领导有不少亲信,没来几天就排到他前面,美其名曰:领导特批。这家伙直接找书记问:他们这些没来几天的人为单位做了什么贡献?我好歹也在单位贡献了十几年,凭什么我排在他们后面?最终还是领导妥协:别折腾了,把煤火费退了,给你一个最小的两居吧。在企事业单位,稍怂一点儿各种操蛋的事儿马上就找上来,完美的诠释了人善被人欺这句话。

遇到撒泼无赖的员工,真是一个企业的大不幸。 看到这个问题的同时,其实我也很感慨,好像很多单位,尤其是像国企这类体制内单位,一旦遇到一些撒泼无赖的员工,企业好像总是拿他们没办法。我想,原因可能主要有以下两点: 1、 国企这类单位历来求稳定,怕出乱子,所以一般碰到这类人,企业往往给他点好处,要么打发走人或者安抚安置了事,大多数单位都会采取这种息事宁人的方法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但这样做的一个坏处就是,只要端口一口,那么以后就会有源源不断的效仿者,最后企业往往成了“冤大头”。 2、 很多国企员工和管理人员习惯了按部就班的上下班生活,对于处理撒泼无赖的员工往往手段不多、方法不多,甚至很多人认为,反正赔偿也好或者谈判以后,最终的钱又不是自己出,所以很多人对于解决这类问题往往动力不够、决心不强。可是,好端端的国企,难道真的拿这种撒泼无赖的员工没有一点办法吗?其实还是有的,比如我认为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解决: 1、出动保安警告。

像问题所描述的这种情形,比如撒泼无赖的员工赖在领导办公室耍横不走,虽然领导可能怕惹麻烦不愿意过多指责这类人,但是企业的保安呢?难道任由领导办公室被撒泼无赖的人占据着不成?那么企业办公秩序何在?所以我认为第一步,可以请企业内部保安出面给予警告,至少让他清楚知道,领导办公室不是耍横的地方。 2、请求警察威慑。 假如对方是“老油子”,加上本身也是企业内部员工,保安也拿他没办法,那么,企业可以以“影响企业正常办公秩序”为由报警,请求警察出面协调。

说实话,虽然这个时候警察来未必一定能够解决问题,因为这不是什么违法事件,好像也谈不上多大的治安事件,但是警察能够到场,本身就会给这类撒泼无赖的员工一种无声的警告,一般人在这个时候,往往都会“乖巧”不少。3、启动正式解决程序。 单位内部解决“刺头”员工的最好办法是什么?开会!大家不要小看开会这件事儿,很多大事情,会一开,说不定就解决了,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单位总是那么多会。但反过来看,很多小事情,一旦启动开会这种程序,那就不再是小事情了。

所以,遇到撒泼无赖之人,其实最好的办法,就是不要一对一去跟他谈,不要跟他有太多纠缠,大家很多人坐在会议室一起来谈,最后形成的结果,那就是集体意见,你还能有什么话说呢? 4、坦诚对话教育引导。 在说完了前面几种处理方式以后,我觉得还是有必要提一下看似没多大效力,但又确是现实当中通用的一种做法,那就是坦诚对话教育引导。要知道很多国企里面机构都是很健全的,比如人事部、工会之类的部门都是一应俱全,那么这个时候,我认为请这些部门出面协调比较合适,比如工会,本身有一项职责,就是为职工维权,那么假如这位撒泼无赖之人,的确是因为维权无果,才采取的到领导办公室耍无赖这种“无奈之举”呢?这个时候,工会这些部门跟对方坦诚以待,开展对话教育引导,或许也不失为一种较为温和和更加人性化的处理方式。总之,国企单位遇到撒泼无赖之人,我认为一味妥协忍让不是长久之计,最好的办法,或许就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适当的给一点“教训”,让他务必搞清楚, 单位不是撒泼耍无赖之地,单位有单位的办公秩序,有一定的工作纪律, 这一点很重要。

不过,国企毕竟不是私企,还承担有一定的 社会 责任,假如国企员工确有合理、正常的诉求而得不到及时解决,那么国企本身也应该从自身管理方面去堵塞漏洞吧。 以上就是我对于这个问题的看法,欢迎大家继续交流。 没有办法的,这都是体制和 历史 遗留问题,只能让时间去解决了。这里说制度管理,以爆制爆的都是没经过事的小屁孩。

本爷叔就是国企的,讲几件事给你们听听,我们企业有上百年的 历史 了,一直算是政府企业了。这么多年来新老交替,到目前还有大量的无固定期限的正式工。第一件事:有个无固定期限的正式工,十几年长病假了,54岁,这次来了个新领导一看这样不符合规定,找他谈了一下,谈好给个十几万买断,这个人拿了钱欢天喜地的回家了。

第二天,这个领导的办公室一下来了好几个五十多岁的无固定期限正式工,其中有一个,一进门就给这个领导一个嘴巴子,拍着桌子要领导辞退他。这个领导当场傻在那里。第二件事,有个无固定期限的正式工,以前是搞营销的,据说还干的不错,当过一段时间的小领导,岳父也是我们单位领导岗位上退休的,前几年,来了个新领导,大刀阔虎搞什么竞聘上岗,嫌他年龄大反应慢没聘上,他一直以为上面搞内定把他挤下来了,整天闷闷不乐,直到有天晚上,等其他人都下班了,一个人在单位,坐在一把靠背椅上拿把美工刀自己割喉自杀了,等第二天人家上班发现他时,人还保持着坐在椅子上,血流了一地,早没气了。

家属闹到单位里,最后单位赔了笔钱,这位领导也调往他处了,据说,以后性情大变。还有很多很多例子,只能说,在国企里这类情况由于是体制和 历史 遗留问题,这批人又大多上了年纪,文化水平又较低,绝对不是能靠什么新官上任三把火,快刀斩乱麻之类的手段能解决的。只能是慢慢磨,让这批人慢慢到点退休,时间来解决。 耍无赖的企业怎么办?国企是强势群体,一个员工在怎么无赖能懒过国企?一个无赖无非没有办法生活了,讨生活而已!谁又不想堂堂正正的,有尊严的生活呢,背负一个无赖的名字多少有点无奈! 企业没有无赖的职工,只有不作为的领导,我倒觉得你是为领导甩锅,那个企业领导没有一个比职工拿钱拿的少,就拿现在的首钢来说吧,首钢总公司的领导提前工资改革,首钢的职工要分三年才能工资改革,你说谁是无赖。

看怎么个撒泼无赖。我认识一个邮政老员工。每次看见领导都不公平与强势就跟领导撒泼无赖。

拿着小本本跟着领导 ,什么领导迟到,早退,聚餐,发奖金....都盯着,并且拿小本本记着。一开始领导打压他,扣奖金 扣工资.....结果这小子越挫越勇。最后,领导没办法,给了一个副总待遇,让回家安度余生了。 这样的撒泼无赖,一般人真做不出来。

国企拖欠员工将近半年工资,怎么解决

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这种违法行为;1、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九条 【劳动监察】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2、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我是国企员工,现在单位要买断,怎么办?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不要买断!不要买断!不要买断! 我们家是中石化下属油田的,曾经的国企下岗潮,让一大批人买断了工龄,拿了一笔“不菲的收入”。 一开始的日子过得非常舒坦,但是随着日子的推移,钱不够花了。

这些人无奈之下又去找工作,可是年纪大了,哪有那么容易找工作? 而且你看着一下拿了那么多收入,可是物价在上涨,什么都在上涨,曾经的十几万可能过几年就值几万块了。

所以,千万不要买断! 千万不要买断,一买断就再也回不去了,家里特别有钱不算。无固定期限的老人宁可内退也不要买断。 上辈人的血泪史啊。不要和下面的办事员扯,没用。

不要吵,不要闹,天天去大领导办公室扫地,打水,聊天。一般会有结果的。 我感觉买断不如提前办内退,单位给交保险,再拿两三千以上生活费,身体允许你再找份不用交保险的工作,挣上几千元。

干得不顺心随时换工作,这样下来轻松愉快的干到退休,比在原单位还自在。 现在没有买断这政策了,告他! 如果单位另外有安排,千万别买断,2015年我们单位就出台了几种政策,一是和职工协商一致解出劳动合同,给一定的经济补偿,二是距退休年龄5年的可申请内退给内退生活费,三是转岗。当时大约有三千多职工和单位解出了合同,并得到几万到十几万补尝金。

但几年过后绝大部分买断的职工过得并不如意,好多连后期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都交不起,反之申请内退和转岗的职工随着企业的效益越来越好收入大幅度增加,福利待遇增强,内退职工大部分都办理了正常退休,养老金和单位补贴都比较好。 一定要三思啊,买断容易想回来就难了。我身边有太多这样的例子了。

我们单位是一家大型央企,曾在2002年左右国企改革时,出现了一波买断潮,很多工人由于对政策的不理解买断自己的工龄,除了个别出去做生意干的好,剩下的大部分是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的。 我同事的父亲就是其中的一员(父辈的接班人那时候还有接班一说),当时为了三五万元不顾家人反对买断,那时候大概三十岁左右,正是年轻出成绩的时候,想出去闯闯。 由于在国企待的时间太长了,对外面的世界了解不够,到手的补偿款,不到一年就挥霍一空,从此走上了打工的道路。重苦力不愿干,技术活有不会,混的相当狼狈。

由于像他们这样的人很多,后来就一起到企业去闹,说当时的政策没解释清楚,开始企业也管不了,他们继续向上反应,国企稳定大于一切,就对当时买断的人,每月按照最低生活标准给予补助。 现在他都六十多了,每月到手三千左右的退休金,同样是一起上班,正常退休的职工每月大概能麻烦八九千,差距还是很大的。 也因为这个原因,老两口天天吵架,日子过的都不安生。所以如果没有强大的后方或者是行业的佼佼者就算了,毕竟大家都是普通人。

我是国企员工,我在2012年买断的。当时工资每月三千块钱,干了二十年,就给了六万块钱。就走向 社会 了。现在,想起来真是后悔,厂里进行改制,由于是双方自愿的协议买断,留下的人也陆陆续续的走了。

可走向 社会 ,面临着重新找工作,重新适应工作环境,有些东西还得从头开始学习。这些年,走过的路,也是跌跌撞撞的,不如原先的企业,同事之间都彼此了解熟悉了,工作也顺手了,什么事情还能商量着来解决。 奉劝朋友一句,在企业里能不买断,最好不买断。

就是暂时的靠着,以后企业肯定会有措施做好发展工作的。要不你可以申请病退,或者停薪留职,这样你的关系还在企业里,以后有助于退休,生活也有着落。也能避免走向 社会 的诸多麻烦。

我是国企员工,现在单位要买断,怎么办?我认为,对于是否买断这个“天”字号问题,你必须头脑清醒,心中有数,要保持必要的定力,不要随波逐流,人云亦云。 必须指出,国家政策是不允许通过发放一定的经济补偿,甚止是“高价”补偿金,来买断员工工龄的。退一步讲,即是已经买断了,政策也是不会认可的。也就是说,你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是不能通过简单的买断做法一笔勾销的,社保关系是受国家政策法律,所严格保护的。

总之,你们单位作为国企交通运输单位,不能因为采取承包经营,部分职工下岗待业,就将企业应承担的职责与义务束之高阁,将职工的劳动和社保关系视为负担,企图通过买断工龄将职工与企业剥离,推向 社会 。这种无视职工正当权益的企图,是十分错误的,是不得人心的。因此,作为国企员工,对于单位买断工龄的做法,一是要亮明态度,要据理相争;二是要坚决反对,不要上当受骗,要依法依规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

感谢阅读,请点关注!欢迎广大读者和网友朋友们批评指正。 千万不要买断,买断以后成了自由职业者身份,也就是城市盲流,直接沦落到 社会 最底层。 年轻或有技术可以勉强就业,但什么五险一金,待遇,福利,休假等等想也别想。如果年龄偏大或者身体不太好,就只能提前无薪退休了,等到了法定退休年龄领取退休金。

中间的空档期是什么样子你可想而知。 更可恨的是如果买断工龄以后,养老医疗都要自己全额承担,不买断只缴个人部分,单位部分不用自己缴。根据上年全省在职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制定的缴费标准,让下岗买断失业人员也缴一样多,能缴的起吗?能达到在职职工的收入水平吗? 最可恨的是买断以后,身份是自由职业者60岁退休,不买断按破产企业55岁退休。

我72年,04年国企改制破产,被骗买断工龄,飘泊至今。以上是本人真实感受。如有虚假,愿承担任何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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